等开好房安顿好后,差不多也是到了天黑入夜,三人便接着一起出去吃晚饭。
仍是关落雨领头做主,带林旭与关落雪到了火车站附近的一个热闹夜市。为了表达对林旭今天出手相救的正式感谢,关落雨颇是破费地点了几样菜与不少烧烤。甚至还要了瓶啤酒,说要敬林旭一杯。
“我不会喝酒。再说,我都还没成年。”面对关落雨的敬酒,林旭却是摇头拒绝,并不愿喝。
其实啤酒他以前也尝过,但却觉着不好喝,感觉有股泔水味儿,所以并不喜欢。不止啤酒,白酒他也尝过,除了感觉辣,闻着香外,就没什么好喝的了。目前唯一尝过的酒类里,他觉着最好喝的是葡萄酒,当然,是那种甜型的,不是酒味很大的干红。
在这方面他确实还是个少年,对酒水类普遍接受不了。不止是喝酒,抽烟他其实也尝过,但也是尝过后感觉越发接受不了,不明白那么呛鼻的味儿有什么好抽的。
他是个很愿意接受新事物的人,对任何事感兴趣的话,也都会勇于尝试。只是有些东西,尝试过后,就会没兴趣了。并不是所有的新鲜事物都是好的,有的不喜欢,就是不喜欢。
“啤酒度数比较低,喝一杯没什么的,你就当给我个面子!”关落雨举着杯劝林旭,说罢看了旁边的妹妹一眼,又接道:“你就算不给我面子,冲小雪的面子,也该赏个脸吗,来,就一杯!”
说罢,她先探身举杯在林旭面前的酒杯上碰了一下,示意林旭举杯,又说道:“我干了,你随意!”话落,便仰头先将自己杯里的啤酒一饮而尽。
“呵,这妹子豪爽,我喜欢!”
正在林旭闻言看了旁边的关落雪一眼,犹豫是否该举杯对凑着硬喝了时,忽然旁边有人出声说道。闻言转头看去,但见是一伙儿四个人正从旁边路过,他们身上闻起来都有酒味,看样子是刚吃喝完,正打算离去。
四个人看起来都不是什么善类,其中两个年纪大点儿,有三十多的样子。这三十多的两人中,有一个光头大汉最为惹眼,身材高壮,浑身肌肉凸起,样貌也长得有些凶样,一颗锃亮的大光头在四周灯光的映照下,还有些反光,瞧起来很是亮眼。
另外两个年轻点儿,约摸二十来岁。说话的正是这两个年轻的其中一个,这人光着膀子赤裸上身,原本的背心脱下来随意搭在肩头,裸露的上身与胳膊上,可见许多大面积的纹身。另外三个人身上,也都有不同程度的纹身。在这个年代,有纹身的人,通常都被看作不是什么好人,是在社会上混的。
插口说了句话后,这纹身青年见林旭三人都转头瞧过来,又笑着冲关落雨道:“这小弟弟不喝,妹子你就别逼他了,要找人喝酒还不容易吗,哥哥我来陪,保证把你陪高兴了。”
说罢话,他也不等关落雨接话,就一把抢过了林旭面前的酒杯,然后向关落雨对了下,仰头一饮而尽。
喝完,他把杯口朝下,示意喝得干净,又向关落雨笑道:“怎么样,哥哥也是个豪爽人吧!来,我陪你喝几杯。”说着话,就自顾地拉开旁边一张椅子坐下,又招呼另外三名同伴道:“你们也都坐,咱们陪陪这妹子!”
关落雨见状,不禁面色一变,随即冷着脸道:“我们又不认识你们,跟你们喝什么酒,麻烦请离开,别打扰我们吃饭。”
那纹身青年闻言,嘻皮笑脸道:“喝几杯不就认识了吗,来,我叫陈金,大伙儿都叫我金子,妹子你叫什么?”